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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廣網北京11月8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四中全會提出,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司法部十幾年前就開始探索建立了這項制度,下一步如何完善,以保證法律顧問推進依法行政中發揮積極作用?司法部副部長趙大程接受中央台記者專訪時表示,讓這項制度成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
  《律師法》明確規定,律師可以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擔任法律顧問,是律師工作的法定職責。趙大程分析:
  趙大程:這次四中全會提出來,要對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實行內部的審查機制,我們的行政人員在推進行政決策過程當中,他的這些行為、言行能不能適合法律的規定,符合不符合法治的精神,他不僅自己要有意識,更重要的是通過專門的人員提供參謀的意見,所以我以為法律顧問就是政府依法行政一個具體的幫手,應該說是很重要的。
  趙大程說,這些年來,司法行政機關按照中央關於深入推進依法行政的要求,不斷加強和改進包括政府法律顧問在內的法律顧問工作,特別是在公職律師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律師做政府法律顧問有著獨特優勢。
  趙大程:接觸了社會林林總總的現實問題,對經濟、政治、文化、生態文明的很多實踐,他接觸了、瞭解了、熟悉了,再加上他有法律知識,他就可以為政府的宏觀決策提供有價值的幫助、意見,所以這個參謀、顧問、幫手,我以為,是其他很多人所不具備的。
  當然,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在管理體制機制、工作保障等方面還不盡完善。
  趙大程:現在的問題主要是體制機制沒有理順,政府聘請律師作為法律顧問還存在認識上和機制上沒有完全理順,政府聘請法律顧問還存在認識上的誤區,尤其是我們有些同志對於用法律的手段來推進工作這種思想的自覺性還不強。
  趙大程表示,將通過落實四中全會精神,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  (原標題: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 成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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