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記者餘東明通訊員魏培培劉潔 獲取國外信用卡信息,並通過寫卡程序複製到一個空白卡內,一張國外信用卡就被輕鬆偽造了。近日,山東省日照市東港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信用卡詐騙案,孫亮、張明、李偉(均為化名)三被告因持偽造的國外信用卡盜刷消費,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一年零九個月、兩年零三個月,並各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偽造國外信用卡 拉幫結夥巧分工
  去年10月份,家住山東省濟寧市金鄉縣某鎮的孫亮在網上加入了一個代辦信用卡的QQ群,並結識了梁某(另案處理)。在梁某的“幫助”下,孫亮學會了偽造國外信用卡。
  去年11月份,孫亮輾轉聯繫到山東日照的張明,讓其幫忙尋找具有涉外業務的POS機,並向他講述了自己的“發財計劃”。孫亮稱自己能偽造國外信用卡,盜刷消費不用密碼,隨便簽名就行。利益的誘惑讓張明產生了參與作案的念頭。孫亮負責提供信用卡,張明負責消費套現,事後分成,兩人一拍即合。
  ???刷卡消費買煙酒 兩次作案終被抓
  今年1月25日,孫亮給了張明一張偽造的國外信用卡。張明打聽到,日照海曲中路某酒店有涉外業務,便決定“大刷一筆”,卻又擔心自己出問題被抓,於是,他找到自己的朋友李偉,讓其幫忙到酒店消費。李偉在某酒店刷卡一萬元,用六千餘元購買了高檔煙酒,剩餘三千餘元讓酒店前臺退了現金。這次成功消費套現,讓他們作案更加大膽。
  四天后,李偉再次持三張偽造的國外信用卡,以同樣的手段,在某酒店分兩次刷卡消費27800元。這次,孫亮、張明、李偉三人同時入住了該酒店,當天傍晚即被公安機關抓獲。
  工作人員解內情 三名被告獲徒刑
  據某酒店工作人員介紹,他們酒店使用的都是國內銀行的POS機,對國外信用卡在酒店內消費的,國內銀行會將刷卡額度墊付給酒店,然後再由國外發卡銀行將錢轉入國內銀行,但如果核對有問題,對方銀行就會拒絕支付。這個時間差,往往給了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
  東港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孫亮偽造信用卡交付張明、李偉持有,張明、李偉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消費,數額較大,破壞了金融管理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被告人李偉曾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系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原標題:克隆國外信用卡消費 被告一審獲徒刑並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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